2007-06-07 | 搜狐娱乐道歉了,我们该做什么呢?
每天浏览搜狐的网站是我保持了很多年的习惯,即使现在人在洛杉矶;很多网友大概也和我一样。6月4号看到搜狐娱乐的一篇关于李亚鹏官司后续报道之“如果你是明星,该如何承受”的文章,在文章结尾处有这样一段话————
“检视以往,搜狐娱乐也错过,但是,我们愿意去改变。 从2006年开始,网友爆料就不能登上搜狐娱乐的新闻页面,传闻类新闻将不被推送,下一步,我们会用一个媒体的特性来要求自己,努力从浩翰的娱乐新闻中去努力甄别,对未经当事人回应的新闻做到核实、求证,也许我们还会犯错,但是,我们正在不断地改正,修正,希望通过李亚鹏这次“勇敢的战斗”让我们也走上正确的道路。如果搜狐娱乐以往发布的新闻,无意中伤害了一些艺人,我们愿意道歉,而且也欢迎更多的指正与监督。”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禁惊讶“张朝阳这小子什么时候笼络了这样有良知的部下,难道搜狐准备并且正在成长为中国的优良媒体吗”?于是我把文章结尾这段话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又回想了“小狐狸”自诞生以来在大众面前做的所有的秀,我肯定了我心中的疑问,这一次搜狐真的是良心发现、知过能改,放下屠刀,浪子回头了。这正是全体网民的需要。
不记得从何时起,互联网已经成为传播教唆网民学习“杀、盗、淫”的主犯,没日没夜地强奸侮辱着男女老少的心灵。过去,就算有媒体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权益,这些无冕之王也只有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向公众违心地说一声‘对不起’,道了歉心里也在想‘没有我们你们的生活一定会更无聊。’
象搜狐这样及时的、温柔的、真诚的、实际的、公开的、自愿的道歉实属少见难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良媒体的这些行为其实等同于“职务犯罪”,侵害了公众的‘清静之心’,让公众在不知不觉中也变得像流言蜚语一样可恶。但是任何犯罪都有其必然原因,究其根本假使公众不再热衷于这样的假新闻,那么媒体也不可能制造的这么起劲儿。古时候屠夫杀猪前都要给猪念一首打油诗“猪啊猪啊你莫怪我,人若不吃我不杀,你若寻仇去找他。”可见没有市场的需求,假新闻也不可能在被生产。
那么,我们时常说自己可怜,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看到了,见到了搜狐娱乐发自内心的道歉,作为网民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呢?怎样做?最简单的,先从事上做起,每天少看一则假新闻,一年就少看三百六十五条,把注意力从关注他人的隐私处转移到关注社会公益,没事的时候把自己见到的美好的事物写到博客里来与大家分享。慢慢的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清净、没有心灵的污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向搜狐学习,做个幸福的优良网民,阿弥陀佛见到我们也会心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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